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被征地农民对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的呼声较大,霞浦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筑牢民生之基,多措并举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在县人社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县城居保通过走访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会等方式调研被征地农民生活及保障金需求。发现我县于2012年2月制定出台《霞浦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至今,调整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次,即2014年7月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
为了确保保障金提标合理可行,县人社局局长亲自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加班加点精心制定测算方案。县政府组织各职责部门专题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自2024年11月起实施,将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现发放标准位居全市首位。
为确保保障金发放应发尽发,县人社局积极与县财政部门沟通,设立保障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县城居保建立了不定期筛查机制,确保政策的精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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