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刘玉霞,女,1985年1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519851125****,住莘县朝城镇东岳庄村736号。申请人任甲库与被执行人刘玉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45793.13元。来源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