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很多补贴可以领取
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介绍一种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渝创业满足条件就可以
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
快来看看你能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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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以下人群:
1.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
2.农村自主创业者
3.退役军人
4.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5.城乡低保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8.残疾人
*注:除第1类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1.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标准。
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以申报时间计算,申报时仍然存续),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未欠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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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贴),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
申请入口:电脑端可通过重庆智慧人社网办大厅在线办理;移动端可通过“重庆人社”APP在线办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向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重庆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②出示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带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
1.审核。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就业登记、人员类别、企业参保、是否首次创业等信息,并审核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审。重点审查相关资料、实际经营和带动就业状况的真实性。
2.公示。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或人力社保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4.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个人(企业)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来源:重庆就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