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监督机制,纵深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保障我市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要求,现就“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校园餐”主体包含学校食堂、涉校食材配送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涉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范围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一)昭通市
(二)互联网举报
(三)各县(市、区)
四、合法权益保护
五、举报奖励标准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丨昭通教体
平台编辑丨郑绪威
校对股室丨党政办
邮箱丨yjjyg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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