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昆山组织召开了金凤凰路与S224平面交叉口许可竣工验收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处、公路中心,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处、执法支队、公路中心,昆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验收工作组到现场查看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听取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安评等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工程验收有关资料;共同讨论后一致认为金凤凰路与S224平面交叉口的改造工程已按设计批复和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内容完成了项目建设,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金凤凰路与224省道交叉口的打通,极大降低了该路段交通出行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了群众出行满意度。统筹完善了石牌工业园区周边路网布局,切实解决了周边地区居民出行难问题。项目负责人称赞:“我们这个申请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批,离不开省厅、苏州市局的大力支持,昆山交通部门也主动为我们企业群众纾困解忧,今后我们相关的许可申请、正式施工以及后续工作,一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避免项目不按图施工、不按报批方案施工现象的发生,我们申请验收,长远来看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主动靠前服务指导,提前进行谋划部署,为实现涉路企业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对于每一项涉路工程,均深入企业拟申报涉路工程地址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指导,从保护公路安全又兼顾企业利益角度,积极为企业办证提供最快捷、最经济的高效服务,真心真情真意为企业排忧解难。
下一步
苏州交通也将以全面优化“证前指导”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为基础,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审管衔接,不断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应当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风险程度等,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及申报材料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多图一审、联合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
第三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供稿单位:局法规处、昆山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