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办法》和有关规定,省检察院决定开展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全省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3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一)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网
(www.jx.jcy.gov.cn)
(二)江西人事考试网
(www.jxpta.com)
(三)微信公众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jiangxijiancha)
(一)网上报名:2024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00
(二)网上缴费: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
(四)笔试:11月16日
(五)公布笔试成绩:11月下旬
(六)公布第一批入围名单和调剂:12月上中旬
(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在检察机关担任书记员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需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024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4年10月31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笔试
笔试为一科,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笔试拟定于11月16日上午进行,时间半天,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确定第一批入围面试人员
2.网上公开调剂
3.计划调减
5.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
面试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一)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当招聘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要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制书记员上岗前,须依法依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前有效,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书记员空缺,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提出,按相关规定层报审批。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检察院研究决定。
考生对招聘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来源:江西检察
编辑:曾萍艳
责编:项崇进
审核:柯 舸
监制:夏广凯 周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