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的公告

教育   2025-01-21 22:28   内蒙古  

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创业与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市就业信息服务中心面向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择优补充岗位及人数

     市创业与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1名、市就业信息服务中心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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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择优补充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且在同一单位工作年满一年以上(时间截至2025年1月14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视为1次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4.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5.符合择优补充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处于竞争性比选或公开招聘岗位试用期人员;

     4.报名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呼伦贝尔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第六条中不得申请调转情形(共9项)之一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三、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

     1.本次择优补充人员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推荐。

推荐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被推荐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

     被推荐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同时,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需提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须函头并加盖公章,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25年1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hm_jyjbgs  @163.com)。纸质材料需在2025年1月22日17:00之前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310室,联系人:杜颖 ,联系电话:0470-8297108 。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资格。被推荐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初审

     工作专班办公室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被推荐人员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反馈给被推荐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按不低于1:2的比例报送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干部人事档案。

     (三)资格复审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1.评估测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估测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评估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评估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按照评估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第一名评估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形式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议定。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处于竞争性比选或公开招聘岗位试用期人员等情况,就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因推荐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工作专班根据评估测试情况择优确定递补考察对象。

     考察通过人员名单经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根据相关工作程序,报市委编办及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调动及岗位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对被推荐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择优补充资格。工作专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53。

     五、其他

     (一)推荐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择优补充工作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放弃。

     (二)本次择优补充工作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0-82172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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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择优补充急需紧缺人员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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