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廉洁征兵底线,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证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5年寒亭区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员及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市民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山东省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权力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减少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接受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山东省廉洁征兵“十二条”
省廉洁征兵“36个严禁”
一、严格工作人员管理
1.严禁政治素质不过硬、业务水平不过标、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人员参与征兵工作。
2.严禁征兵工作人员未经教育、培训、考核直接参加征兵工作。
3.严禁征兵工作人员随意发表对征兵工作不负责任的言论。
二、严格任务指标管控
4.严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征集任务必须一次性分配到位。
5.严禁随意调整征集任务,确需调整的,必须由上一级军事机关同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下达正式通知。
6.严禁违规将批准书交由个人使用。
三、严格征集标准程序
7.严禁随意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阻挠合格青年顺利入伍。
8.严禁安排基层初审初检不合格青年上站体检。
9.严禁体检医生擅自更改体检结果。
10.严禁未经集体研究安排单独复检。
11.严禁不按规定使用体检系统,管理员账号须专人专用。
12.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或随意增加政治考核证明材料。
13.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
14.严禁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由应征青年或家长办理。
15.严禁未经审核随意认定应征青年学历。
16.严禁体检、政考下模糊结论,或不及时作出结论。
四、严格公开公示落实
17.严禁在公开公示征兵政策规定、征集工作程序、征集条件标准、审批定兵办法、咨询举报渠道和预定兵人员信息等内容上打折扣、搞变通,暗箱操作、规避监督。
18.严禁不按规定时限(各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或通过非工作渠道向应征青年告知体检、政考结论和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结果。
19.严禁不按规定时限将预征、体检、政考、预定兵结果录入全国征兵网。
20.严禁懒政怠政、推诿拖延,不按规定及时受理处置政策咨询和信访举报,各级咨询和举报电话要专人接听、全时畅通。
21.严禁对外公示预定兵人员身份证号码、定兵去向、特殊兵员征集等涉及个人和军队的敏感信息。
五、严格审批定兵要求
22.严禁批准不合格青年入伍。
23.严禁不接规定时间定兵、拖延定兵搞“钓鱼工程”。
24.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定兵时须使用《审批定兵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定兵会议要全程录像、留存备查存。
25.严禁在“双合格”高学历毕业生批准入伍前,批准非优先征集对象范围内的低学历青年入伍。
26.严禁定兵后随意调换人员和入伍方向,确需调换的,必须集体研究、报上一级兵役机关备案。
六、严格廉政纪律规定
27.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28.严禁借征兵之机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9.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食宿保障。
30.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31.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征兵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必须刚性落实廉洁征兵“霉报告”制度。
32.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签订不退兵协议。
33.严禁兵役机关与部队换兵。
34.严禁私自退兵或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35.严禁利用征兵宣传搭载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谋利。
36.严禁以通过体检、提升学历为名,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指定、推荐或暗示营利性医疗、教育机构。
▌来源:寒亭区人民武装部
▌编辑:夏之斌
▌初审:张文浩
▌复审:张军
▌终审:夏晓丽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