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已经落幕
时间的指针指向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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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
一些教育新政将陆续落地施行
关乎每个家庭和每位师生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下文简称《学位法》),《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学位法明确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这是本次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学位法》明确规定,根据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级分别明确授予条件;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分别规定学位授予条件,进一步体现两类学位的区别与特点,其中学术学位突出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学位法》共7章45条,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有针对性地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教育部此前发文对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其中提出,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财政部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拒不履行处罚且情节严重,以及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办法》依法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并详细规定了移出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根据法案相关规定,学前儿童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学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