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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津南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管理,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日前,我区对2023年度确定的8家承训机构进行了中期评估,并对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完成后,确定8所培训机构继续作为区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现面向社会发布,市级层面黄页一同转发,供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根据政策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从黄页中选择心仪的培训项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jnqtyjrswj01@tj.gov.cn邮箱,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由具体职业技能承训机构联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确定后续培训事宜。详细流程参见附件。
咨询电话:022-88738816,周老师
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