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响水济光口腔门诊部等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43号)等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现场勘查评估,同意将响水济光口腔门诊部等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现将拟新增3家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新增医疗机构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6681816
响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