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堂】 警惕诈骗公私财物的那些 “坑”!

政务   2025-01-05 18:11   浙江  


引言


在数字浪潮奔涌的当下,微信不只是社交的温馨港湾,更成了生活的万能钥匙 —— 购物支付一键即达,理财投资指尖轻点,日常缴费轻松搞定。便捷背后,却有暗流涌动。诈骗分子如狡黠的 “网络幽灵”,循着网线悄然潜入,伪装成 “贴心客服”“致富导师”“有缘知己”,用花言巧语编织陷阱,将罪恶之手伸向你的钱包。


从街头巷尾的 “扫码送礼” 小骗局

到线上 “高额返利” 的梦幻泡影

从假冒熟人的 “紧急求助”

到虚构项目的 “财富大饼”

一起诈骗公私财物的治安案件

就能敲碎生活的安宁

掠走辛勤积攒的财富

接下来

就让我们揭开这些诈骗行径的面纱

点亮防范的灯塔

守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防线


案例


热衷交友的小赵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一位头像甜美、言语温柔的女子,对方自称某艺术院校的贫困生,表示想购买绘画材料但缺少资金。小赵心生怜悯,为了帮她实现梦想,前前后后通过红包、转账等方式给女子转了1500元。直至女子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最后彻底失联,小赵才如梦初醒,发现所谓的 “艺术梦女孩” 只是个骗钱的幌子。


普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诈骗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

1. 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

①违反治安管理的诈骗行为通常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少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②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2. 法律后果:

①违反治安管理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②诈骗罪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的不同,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结来说,违反治安管理的诈骗行为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的严重性、法律后果以及涉及的财物数额。违反治安管理的诈骗行为涉及的财物数额较小,面临的是行政处罚;而诈骗罪涉及的财物数额较大,面临的是刑事处罚。


 

经开警方温馨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是一种违法行为

它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

公安机关提醒您

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是预防诈骗的关键

请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

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更不要随意转账汇款

如果您怀疑自己可能遭遇诈骗

或者已经遭受损失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结语

在这瞬息万变的数字时代,每一次指尖滑动、信息交互,都伴随着机遇与挑战。我们一同深入了解诈骗公私财物的“套路”,从花样翻新的网络骗局,到隐匿市井的街头诈骗,为的是武装头脑,不再轻易被蒙蔽。记住,防范诈骗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你我时刻警醒。每次犹豫转账前的“刹车”,多番核实信息的谨慎,都是对个人财富的有力捍卫。


来源:执法监督(法制)大队丨编辑:钟晶晶

审核:华蕾丨签发:钱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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