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涉嫌于10月20日警察路检中被发现携带巨额不明资金的两位侨胞获有条件保释。未采纳检方延长羁押请求。
10月20日,在塔蒂赛丁的一个路障检查中因携带超过700万普拉的未申报资金而被捕的两名中国公民,现已获准有条件保释。
弗朗西斯敦地方法院首席法官迪特博戈·恩图利裁定,两名被告郑成(40岁)和麦金龙(33岁)(名字为音译)各需支付1万普拉保释金,并提供两名担保人,每位担保人需承担5000普拉的担保金。此外,两人必须上交护照,并提供居住地址。
据昨天官方新闻报道,刑事调查局的侦探副检察官米萨尼·莫迪塞曾建议延长拘押14天,理由是涉及金额巨大,担心两人在获释后可能干扰调查或逃避司法。但今天开庭时法院在综合考虑后,认为在有条件保释的情况下,既能保障调查完整性,也能维护被告的基本权利,因此未采纳检方的延长羁押请求。
法官还为保释设定了严格的条件,要求两人每月向警方报到一次,并在法院要求时出庭,以确保两人不会逃避司法。下次出庭日期定为12月5日。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马利克·姆莫赫和克塞戈费茨·莫洛西瓦主张两人无潜逃风险,并请求法院允许他们在有条件保释的情况下继续接受调查。目前,这笔未申报的巨额资金由金融情报局保管,进行进一步调查。
《非洲华侨周报》对法庭作出保释决定表示欢迎并将继续跟踪本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