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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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共松潘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松潘县融媒体中心
许可证号:5112020010
主 编:李中斌
责 编:王毅
编 辑: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