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
湘公发〔2024〕12 号
各市州公安局、财政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现将《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第一条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个人和单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适用戒毒( 戒治)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临时管制清单中物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