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报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 月 22—24 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部分区空气质量达到中度、重度污染。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北碚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版)》规定及《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相关区启动(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渝气应办〔2025〕6 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北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18 时启动重庆市北碚区2025 年第二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黄色预警各项应急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工业源减排: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管理的,废气收集不全、采取低效治理设施及其组合工艺、不能稳定达标及满足现行管理规定等的,执行统一限产。
移动源减排: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生活源减排: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
扬尘源减排: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行驶。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其他减排: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
来源: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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