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公告

文化   2024-11-13 22:58   山东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北京中国画院于1957年5月14日正式成立。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300 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将画院确定为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

为适应发展需要,提升人才质量,加强创作实力,推出时代精品,结合北京画院人才工作实际,开展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自觉坚持积极向上、德艺双馨的崇高追求,为人正派,脚踏实地,有良好口碑,为先进文化的践行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3.具有较广泛的民族文化修养和扎实的绘画基本功。有大幅主题创作经验及独立完成的此类作品。在美术创作和学术研究方面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艺术修养全面,生活积淀沉厚,作品具有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与时代特色,有一定的民族和时代特色,同时具有培养空间及发展潜力。

4.人物画要求有很强的造型及表现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兼具鲜明艺术风格;山水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兼具鲜明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山水画创作;花鸟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基本功,兼具鲜明艺术风格,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花鸟画创作。油画要求有很强的造型及表现能力,具有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同等条件下,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者优先考虑。

5.作品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且在全国美展及国内外大型美术展览中有获奖记录。主创作品代表北京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在重大主题创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或参与国家及我市重大文化活动服务保障者,予以优先考虑。

6.具有较强理论修养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运用专业理论指导美术创作实践,可提供1-3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理论研究论文作为综合参考。

7.遴选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艺术系列美术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9.身心健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承担岗位职责任务素质。

10.人事档案完备,需有社保缴费记录,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其它有关规定。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起至11月22日止,共计10天。

(二)报名方式

北京画院官网及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人员请从官网和公众号上下载附件1和附件2的表格(表格下载地址见文末)。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将两个附件以可编辑DOC文档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PDF格式电子文档合并整理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sssuma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画种”(例如:张三+中国画),同时报名人员应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版形式快递到北京画院人事人才部。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留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报名材料

1.需邮寄《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报名表》、《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申报材料清单》纸质材料;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参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作品照片(七寸以上)10幅(或已出版的画集),其中有3幅须为近期创作,以及写生、速写照片(七寸以上)5幅,拒收原件;

4.关于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3篇;

5.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6.以上所有报名材料,不需原件,均不退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详尽了解遴选有关条件,按规定申报。 

2.报名人员应诚实守信,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逾报名期后提交的报名材料,明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我院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等咨询途径,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12号北京画院

联系部门:人事人才部

联系电话:010-65911721、010-65025205  

电子邮箱:ssssuman@163.com

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专家小组依照程序和资格条件,就报名材料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复审

经初审进入复审名单范围的人员,携带资格初审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作,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采用现场审核原作、面试答辩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由北京画院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考察

根据复审结果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组织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引进

报名人员经初审、复审、体检、考察后,北京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名单通过北京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报备。

附件

请点击下面文字链接下载,并填写

1.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报名表.docx

2.北京画院画家人才引进遴选申报材料清单.docx

北京画院

2024年11月12日

编辑 | 罗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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