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医保发〔2024〕37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东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2025年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6元,省级财政补助121.6元,县级财政补助12.4元。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共同组成居民医保基金。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为每人400元。
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正常报销);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自本参保年度(2025年)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当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办理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监护人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在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县市医保经办窗口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后选择“新生儿服务专区”,选择【新生儿参保登记】填写新生儿信息,“证件类型”分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根据登记方式上传其中一种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通过城乡居民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
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费9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费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东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