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生资助政策!

文摘   2024-08-31 21:02   山东  

入学无忧,学生资助为你护航!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是莘莘学子筑梦成长的沃土,更是自强青年立志成才的摇篮。在这里,我们愿做你追梦路上的引航员,也愿成为你成长旅途的守护者!

我们庄严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黑夜有时尽,前路终有光,希望你在聊职,奋发努力,有勇气和耐心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愿你平安喜乐,生活明朗,满怀希望,元气满满。聊职将永远为你宠爱,安暖相伴。

入学前

资助项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LPR5Y-0.6%)执行。

办理时间:

8月1日至9月12日。

贷款地点: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

2.现场审核: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①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

②提交:学生本人签字承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审核通过:签订合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打印受理证明。

4.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入学中

资助对象:

大一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必备生活和学习用品,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办理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入学后

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资助对象: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资助项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资助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二至三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

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的,据实免除;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办理流程:

1.省内高校就读学生: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2.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学生:每年10月31日前,部属、外省高校学生向生源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递交《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县级教育部门在身份核实后,将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资助项目: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资助对象:

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办理流程:

符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分别由毕业高校和毕业生就业单位审核后,于每年9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次年5月底之前,补偿经费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汇入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资助项目:

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岗位类型有:固定岗位、临时岗位。

资助标准: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办理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岗位信息,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筛选通过后的学生可报名相应岗位。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举办勤工助学岗现场招聘双选会,由用工部门和申请岗位学生双向选择和面试,面试合格后,用工单位将推荐学生名单按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勤工助学岗上岗学生名单。


资助项目:

临时困难(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学生父母(监护人)因亡故、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标准: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标准为1000-5000元。对学生在个人学习、能力提升、公益服务、见习实习、就业创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如餐费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暖衣暖被、网络学习费用、专升本费用补贴、求职补贴等。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500元。

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书面申请,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资助项目:

学生平安险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保险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生平安险保费,根据费用变化随时调整。

办理流程:

由学校为经学校认定的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保费,为学生办理学平险。


资助项目:

“温暖聊职”过冬补助

资助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过冬补助、棉衣等多种形式的帮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

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过冬补助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资助项目:

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实地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经济困难情况,送上米、面、油、过冬补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办理流程:

学校主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QQ视频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传递学校温暖。


资助项目:

“成长加油站”爱心超市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素质提升类活动等获得积分,利用积分在“成长加油站”兑换各种生活和学习用品,生活和学习用品兑换品类达30余项,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减轻学生生活负担。

办理流程:

学生通过“成长清单”,提供参加各项课外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通过积分,兑换相应分值的生活用品。


资助项目:

院级奖学金

资助对象:

在知识、能力、素质等多方面协调发展,品学兼优、学有专长的学生,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特别突出、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学生。

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不超过在校生人数比例为2%;

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不超过在校生人数比例为3%;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不超过在校生人数比例为4%。

办理流程: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集中评审推荐,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综评,择优选拔,审批奖励。


资助项目:

培优奖学金

资助对象: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特别突出,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具有榜样和标杆作用的优秀学生。

资助标准:

奖励金额1000-3000元。

办理流程: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集中评审推荐,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综评,择优选拔,审批奖励。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0635-8334823

接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咨询活动地点:

“润心园”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成长加油站”爱心超市

校团委融媒体中心



微信编辑:姜明阳

编审:郭立栋 张博文 徐雪彤 闫洪宽

图文来源: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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