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2部门联合下发通告
民生
2024-11-10 22:33
河北
广大居民朋友:
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共同维护清洁和谐、宜居安定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馆陶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一、依法养犬。养犬居民要自觉遵守《馆陶县犬类管理办法》,依法主动办理犬类准养证和安全免疫的相关手续,加强犬只管理和约束,不因养犬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自觉配合犬类管理部门的工作。二、文明养犬。按时按区遛犬,不带爱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携犬外出时,牵牢绳套,不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培养爱犬养成出门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扰民现象发生。三、卫生养犬。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等公共场所排泄粪便;养犬人要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清理爱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四、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免疫制度,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和健康检查,领取免疫证,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为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使馆陶更加文明美丽,倡议广大居民积极响应,争当文明养犬人,为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馆陶县文明办
馆陶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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