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梅湾九里六期项目依据客群需求赋予“旅居”新定义——跨越山海,还原度假生活的本真模样。尊重场地专属特性,精准定位空间价值,以“安静”取代喧哗,以“自然”取代造作,理性化空间节奏,强调空间的韵律和关系、沉浸式归家体系,强调归家的舒适体验感、自然式度假体验,强调人与自然的互动。寻找安静与自然的艺术共性,创造生活的艺术美学。
>实景图
园区入口隐于植被之后,通过蜿蜒的园路与原生的大树形成夹景,营造出一种与自然共融的景观体验。通过入口景墙逐级下降的高差关系,层次丰富的景观体验,吸引住户自然地进入园区中,放慢脚步享受。
>实景图
步入海湾,放眼尽收约560㎡超大蓝绿色度假泳池。温暖而轻松的度假氛围,令人身心放松,联想起蓝色海洋和白色沙滩交相辉映的热带滨海风光。植被的延伸串联两处景观空间,椰树与微地形围合的草坪自然剧场与前置度假风情泳池遥相呼应。
>实景图
约2244㎡超大儿童活动场地充分激活孩童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通过设置丰富的情景空间,让孩子们在游戏中收获成长。山体地形的建设更加具有挑战性,加大了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约775m超长跑道,置放亲子游乐与趣味健身双重享受。
>实景图
跨越山海,去拾星辰和光
让我们一起走近石梅湾九里六期项目
听听设计师的声音 去感受设计的初衷与美好
赴一场山、海、溪、林间的视觉盛宴
>实景图
石梅湾,那片位于海南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南部的美丽海湾,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静谧地镶嵌在南海之滨。这个被誉为“最美海湾,度假天堂”的地方,海湾风光旖旎,有温暖湿润的气候,也有阳光与沙滩,是每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的梦想之地。设计师秉承尊重场地的原则,用自然的语言、质感、笔触,着力描绘一种简素、质朴、生态的滨海空间形式,以此触发对于回归自然海湾生活的向往。设计旨在营造“森林里的客厅,自然中的生活”,寻找安静与自然的艺术共性,创造生活的艺术美学。>实景图
“轻设计”的应用更好地展现原生态的山海。将通园入口隐于植被之后,蜿蜒园路与原生大树之间形成夹景之势,葱郁的绿植和纯粹的铺装材料,构成了一种艺术张力,呈现出极致工艺与原生质感的完美融合,藉此进一步回应了设计的最初理念。>实景图
将设计拓展至路沿绿化以维持空间的整体绿林感,利用入口景墙逐级下降的高差关系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体验,吸引人们自然地进入园区中,享受放慢脚步的奇妙感受。
>实景图
项目设计的核心理念在于严谨且克制的空间逻辑,穿过入口星光门进入花园会客厅,抬眼便可看到轻盈构筑被绿油植被包裹着,整体的自然森境氛围感在植被的映衬下营造得当。>实景图
花园会客厅与草坪剧场相接,整块无瑕洁净的阳光草坪,内部设计下沉式会客区,与会客厅吧台的景观组合,增加空间灵动性。利用小地形和植被围合的草坪剧场,不仅增加花园会客洽谈区的私密性,也起到一个景观视线延伸的作用。>实景图
步入海湾,纯粹静谧。葱郁的热带植物,蓝色的度假泳池,让人不知不觉中进入温暖而轻松的度假氛围,令人身心放松,联想起蓝色海洋和白色沙滩交相辉映的热带滨海风光,以充满野性自然之美的材质与色调,与环境融为一体。>实景图
植被的延伸串联两处景观空间,椰树与微地形围合的草坪自然剧场与前置度假风情泳池遥相呼应,一开一合的空间关系。>实景图
我们设想未来可以在留白的草坪上进行一些社会性的主题亲子活动,如轻奢露营、自然教育、电影巨幕、小型音乐会……面对山海画卷,让想象不设限制。让人们看到一天中的变化,以充裕的时间与充沛的精神,构建生活的能量场。>实景图
景观不仅是一种展示,更重要的在于激发人与环境的互动、空间多样的体验。通过返璞归真的场景营造,回归内心最真挚的向往,摆脱生活的桎梏,让思想与精神继续蓬勃迸发。>实景图
山体地形的建设更加具有丰富性和趣味性的儿童空间,这种丰富的地形变化带来了复杂和挑战,加大了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也鼓励孩子们在冒险中发展自己的能力。>实景图
同时,通过对色彩、造型、结构等方面进行精心设计,让儿童设施融入自然,营造出轻松、愉悦的环境,从而更好地激发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让他们在游戏中尽情玩耍,快乐成长。
>实景图
在对山海的依赖与迷恋中,构建情感层面的归属与向往,让生活愈加本真、自然、放松,让身心随环境而安定自如。随风漫步,去野去真。欢迎每一位崇尚质朴、注重心灵宁静的旅客,将此地变为归宿。>实景图
望不尽的青黛山海,回归原奢环境中去感受生活。设计继而以平和的语言还原自然的原始美感,诉说原奢度假的美好。眺望远山,拂面海风,在一片纯粹与静谧之中,邂逅一场重获内心宁静与自然洗礼的度假之旅。
>实景图
*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24年10月28日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内容仅供参考,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本文章内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片、插图、设计图、文字描述或其他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了承诺,文章中具体确定的内容不可作为购房合同附件,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部分参考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