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就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符合西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政策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作风严谨,为人谦和,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陵户籍,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文秘、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注:所有应聘人员未以本人名义注册企业法人、监事或从事经营活动。
三、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高陵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电话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政府4号楼
电话:029-86921450
六、考察情况
采取集中面试方式进行,由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综合表现排名,择优录取。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