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文摘   2024-10-21 18:42   宁夏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规定的以下条件的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200/年)的扶助金。

01
资格确认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 年满60周岁。

02
申报程序

★ 调查摸底

★本人申请

★村级初审并公示

★乡级初审

★县级审核确认

★ 地级市、省级抽查审核 


03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户籍、婚育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三级审核公示(盖章),无异议后确认资格,将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规定的以下条件的扶助对象,按照伤残每人每月600元(7200元/年)、死亡每人每月800元(9600元/年)发放扶助金。

01
资格确认条件

19331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20161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02
申报程序

★ 调查摸底

★本人申请

★村级初审并公示

★乡级初审

★县级审核确认

★ 地级市、省级抽查审核 


03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户籍、婚育等相关材料,以及子女死亡或残疾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三级审核公示(盖章),无异议后确认资格,将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

——

提前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女方年龄在4048周岁,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且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夫妻双方一并纳入扶助范围(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0周岁),按照伤残每人每月600元(7200/年)、死亡每人每月800元(9600/年)发放扶助金。




——

抚慰金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后,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慰藉费各1万元。

——

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护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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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30天,每天15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人护理补助。年满60周岁当年申领,亡故次年退出。

这些条件和标准您都清楚了吗?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请咨询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公室

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1月30日

现在就把联系电话给你哦!


惠农区卫生健康局:0952-3013180

育才路街道办事处:0952-3322077

北街(中街)街道办事处:0952-3012912

河滨街街道办事处:0952-3681148

南街街道办事处:0952-3310137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0952-3691163

园艺镇人民政府:0952-7686589

尾闸镇人民政府:0952-7800060

庙台乡人民政府:0952-7011190

礼和乡人民政府:0952-7861229

红果子镇人民政府:0952-7012111

燕子墩乡人民政府:0952-7831474


END

来  源:健康惠农

编  辑:  

校  对:杨  瑞
审  核:周  海
总审核:周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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