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
悬赏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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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者云
执行案号:(2024)云0112执5039号
执行依据:(2023)云0112民初2128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424********0668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汉邑村民委员会小村24号。
被执行人:瞿斌
执行案号:(2024)云0112执5039号
执行依据:(2023)云0112民初2128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102********1818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小区永顺里100号2幢2单元201室。
悬赏金额:提供两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法院或申请人找到并实际控制两被执行人,给予悬赏金500元。
申请执行人刘玉梅与被执行人者云、瞿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3)云0112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者云、瞿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8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者云、瞿斌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8259710(张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