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自2023年7月国务院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后文简称四普)。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工作原则, 上下统筹联动、精心组织实施。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佟轶材和市政府副市长赵显为组长的双组长制的长春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组建了长春市普查办和4支长春市普查检查指导工作队、1支普查宣传工作队、1支普查督查队和2支由文博机构、高校文博考古专家学者组成的长春市文物普查专家组;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县级普查机构17个;组织召开长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7月5日,南关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长春水文化生态园汉兴美术馆举行。会上,南关区文旅局负责同志为南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队授旗,标志着该区文物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加速阶段。随后,朝阳区、德惠市等县(市)区陆续启动四普实地调查,长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普查工作全面铺开。
9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全省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长春市四普办组织召开了四普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四普”办工作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旨在推动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提质增速,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阶段任务。
全面梳理我市文物信息,归集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逐处重新核对三普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称、保护级别、年代等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完成“三普”后未正式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工作,共计公布55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清单及相关行业已公布名录,为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月23日,吉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培训班暨省级文物普查试点启动仪式在我市双阳区正式启动。本次培训内容包括普查方案及政策解读、四普软件使用方法、田野调查方式方法等,重点侧重现场实地操作演练,通过联合省、市、县三级普查骨干,帮助全省学员熟练掌握普查工作基本技能,深入理解、掌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科学思维和先进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
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文物普查经费落实,市县两级共落实普查经费380余万元,经费落实率达100%。确保设备到位,通过上级划拨、采购等方式,向普查队员配备了RTK测绘设备、笔记本、定位仪、无人机等设备,整合用好办公电脑、相机、测距仪等现有设备资源满足普查需求。编制长春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制度、安全制度、普查检查指导工作队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市级普查检查指导工作队全体成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加强统筹规划,助力四普工作顺利开展。
5月27日,组织市区内城区、开发区普查办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春市清真寺开展了四普培训,通过现场讲解、实地采集、研讨交流等方式,使学员们更加完整地掌握普查流程,提升实践能力,为高质量开展四普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截至9月末,全市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数量646处,已调查新发现文物数量66处,均位居全省首位。
◆素材来源: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郭明彤
◆初审:郭明彤
◆复审:师锁伟 柳絮
◆终审: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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