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山丹县北大路邮政1号楼综合楼3室商铺的公告

文摘   2024-11-07 10:00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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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山丹县北大路邮政1号楼综合楼3室商铺的公告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遇节假日顺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9.VJsJLG,)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山丹县北大路邮政1号楼综合楼3室商铺。
起拍价:916678元;
保证金:91667元;
增价幅度:5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11月18日9:00时--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2025年1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仁和分理处
开户账号:2718 3301 0400 0112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6-27200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人:吴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936-272004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附:变卖标的情况说明
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遇节假日顺延),在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93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9.VJsJLG,)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山丹县北大路邮政1号楼综合楼3室商铺。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月22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1月23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丹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山丹县新城区)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仁和分理处
开户账号:2718330104000112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卖价款低于原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卖开始前中止卖或撤回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6-27200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6-272004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




来源: 山丹县人民法院
一审:王秀玲
二审:杨建刚
终审:彭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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