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的通告

政务   2024-10-18 17:34   湖南  
为全面加强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贯彻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停车秩序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管

市中心城区在未施划停车泊位(含限时、临时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内停放的车辆;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的汽车或二、三轮摩托车以及电动车等各类违法停放的行为,由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罚,并常态公开曝光违法停放车辆。

二、精细治理

结合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对现有停车泊位进行清理整顿。对市中心城区大街小巷进行交通组织优化,在有条件的路段或小区开辟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夜间在不妨碍安全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三、宣教同步

在维护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管理停车行为的同时,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对违法人员面对面、“零距离”进行宣传教育。10月17日至10月22日为集中宣教阶段,10月23日起,将依法对违法停放的各类车辆进行处罚。通过耐心宣传教育和严格处罚并举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有序停车,确保道路畅通。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张家界交警

张家界公安
张家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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