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公安交警开展“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文摘   2024-09-24 15:08   宁夏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提升企业职工、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拧紧道路安全“阀”,共筑安全第一线,9月23日,泾源公安交警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的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南段水源涵养林抚育提升(一期)项目启动会上对在座的各位标段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安全员开展“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会上,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白国强通报近期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及泾源辖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讲解相关条规禁令、典型案例等进行警示教育,指出了造林生产期间,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超员超载超速、客货混载、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等违法行为,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阐述安全运输的重要性,引导在场的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同时会同责任单位与中标企业负责人签订《“植树造林”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书》。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项目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位企业员工,树牢安全第一、常抓不懈的自觉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培训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并及时与供苗农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要强化隐患排查。各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要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坚持源头治理,超前预防,落实企业隐患自查工作,针对企业内部机构建设、车辆性能检测、车辆监管、驾驶人安全等工作进行细致摸排,对于摸排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泾源公安交警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对使工企业源头管理工作的督导、通报力度,确保全面清缴风险隐患。

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施工企业要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林区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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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鄢   红
核发 | 童军成

泾源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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