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步征程现代化 政法之光耀鹰城】汝州市检察院: 大检为公 “益”路同行

政务   2024-10-09 11:17   河南  
清理被占用的农田和受污染的河道、加强非遗保护、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一年多来,汝州市检察院“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6名成员穿梭于大街小巷,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日前,河南法治报记者走近该团队,了解他们的工作日常。
据介绍,2023年4月,该院挑选业务骨干组成“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牢牢抓住“公益”核心,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重点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新模式。
目前,该团队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4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2份,采纳率100%;撰写的《督促保护军用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经验材料获最高检肯定,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事例,2件案件入选平顶山市检察院综合主题“第一案例”……

大检为公 “益”路同行

——汝州市检察院“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工作综述


核心提示
9月5日,秋高气爽。他们又一次出发,穿梭于大街小巷,行走于山河林田。
他们常关注一些“无人问津”的小事,空气、土地、河流、食品药品等词汇常出现在他们的办案日志里……
他们手握利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绿水青山、守住文化根脉……
——他们是汝州市检察院“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官。
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田间地头,在臭水沟旁、垃圾堆边,在灰尘漫天的渣土前……写笔录、拍照片、走访调查,将“特别的爱”奉献在那一摞摞的卷宗里、挥洒在那一条条取证路上、倾注在那一份份检察建议中。
“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自2023年4月成立至今,始终按照平顶山市检察院和汝州市检察院党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4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72份,采纳率100%;所办的《督促保护军用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撰写的经验材料被最高检转发,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事例,两个案件入选平顶山市检察院综合主题“第一案例”……公益保护的“检察方案”在汝州市愈加丰富完善。

“益心”担当 凝聚更多检察力量
每天7时左右,“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微信群准时响起提示音,提醒每位成员利用业余时间,以5分钟读佳作、5分钟独立写、5分钟脱稿讲的方式学习。
将业务建设与品牌建设同步推进。汝州市检察院从全院挑选了两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辅助人员、两名书记员组成“汝益·青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娜主管、协调该团队日常工作。
39岁的检察官淡亚锋是这群年轻干警的领头羊,她善于从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员额检察官张书伟对公益诉讼案件切口把握精准,成案率高,办案质效好。另外3名团队成员也是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青年骨干,团队平均年龄39岁。
队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该办案团队以“‘益’护民生、绣花功夫、精品意识、工匠精神、为民情怀、极致必成”为理念,在依法履职中,以“求极致”精神向着“止于至善”目标努力。
短短的二十四字理念,既蕴含着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的践行,又凸显了创新发展、司法为民、高质效办案的工作思路。
只有底色足够鲜明,各项工作开展才能有声有色。“一个团队,就是一个坚实的堡垒。”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说,汝州市检察院把支部建在办案团队上,让党旗飘扬在办案一线。该办案团队利用“党建+周例会”的模式安排学习,引领团队人员以新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擦亮政治底色。
在不断拓宽业务学习方面,除了集中学习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该办案团队增加民事行政监督、各个办案领域的单行法等检察新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加学习的深度、广度;在注重复合人才培养方面,选派团队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和培训,在培训和竞赛中强弱项、补短板;聚焦“学、说、思、行”四个维度,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文件精神,分析办案路径,探讨“能成”路径,让公益诉讼工作更有灵魂、更有方向。 
“现在需汝州市检察院报送一份公益诉讼材料,能否完成?”接到平顶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陶赴京的电话,淡亚锋毫不犹豫地回答:“保证完成任务。”但在随后的通话中,陶赴京得知淡亚锋腰疼得厉害。
淡亚锋说:“我腰不行,手指还可以打字;头没问题,还可以思考;虽然不能坐,还能躺在沙发上交流讨论。”就这样,淡亚锋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和团队另外两人按时完成了一份高质量的材料。 
不仅仅是淡亚锋,该办案团队每一位成员都是这样,他们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民生,用心凝聚起坚实的检察力量,用实际行动诠释着 检察担当。

“益心”问计 护好生态绿水青山
秋日的北汝河汝州段,烟波浩渺、水鸟栖息,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游人如织,俨然一幅绝妙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画。
办案团队在北汝河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生态保护基地勘查
站在“平顶山市首个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生态保护基地”牌子前,魏娜脸上露出几分欣慰和自豪,深刻地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和魅力。
而这样的生态环境也曾被破坏。汝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曾经存在夜晚电鱼、捕捉壁虎、猎捕鸟类等现象,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接到“益心为公”平台的举报线索后,该办案团队立即着手调查。但汝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407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600公顷,他们在哪里电鱼、在哪里捉壁虎?
带着问题和疑惑,魏娜带领该办案团队,走进了汝河国家湿地公园。
由于调查取证大多都是在晚上,办案人员随时有坠河的危险。
有个场景让张书伟记忆犹新:为了拍到电鱼的证据照片,另外两名办案人员拉着他的手,他尽量往前靠,整个身子完全在水的上方,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落水。
张书伟说:“那时只想取证,没顾及危险。”
在他们锲而不舍的坚持下,这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最终,该办案团队会同林长办公室排查出北汝河主河道流域环境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等线索30 余件,打击非法狩猎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3件,向北汝河流经的6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之后,汝州市检察院又联合林业部门会签了《北汝河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这起督促保护汝河湿地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也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该案的成功办理,也逐步形成了“以案件办理促进社会治理、以社会治理促进制度创新”的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汝州样板”。
“有人非法采石……”接举报后,该办案团队迅速赶赴现场,核查相关事实,了解相关规定,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听证会,随即开展“三山”整治攻坚行动。
对排查出的问题,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今年以来,该办案团队先后督促收缴生态损害赔偿费70多万元、土地复垦费100.1万元,平整恢复林地140余亩。
此案的办理,还推动了当地政府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进程。
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海称赞该办案团队是“党委政府的法治好参谋”。
汝州市委书记韩春晓、市长刘国朝称赞他们有担当、敢作为、勇创新,是公共利益的“守护先锋”。  
全国人大代表于莉则说:“这支办案团队有活力、有韧劲、强士气、提效能,执着担当、给人希望。”

“益心”护企 非遗文化绽放光彩
一句“雨过天青云破处”,让汝瓷名满天下。
汝瓷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作为千年大宋汝官窑遗址和汝瓷文化的发源地,汝州市境内仅汝瓷企业、研究机构就有235 家。

如何以法治之力保护汝瓷产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办案团队到汝瓷企业走访调查
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该办案团队采用“一站三点+公益诉讼”保护模式,在汝州市汝瓷小镇建立汝瓷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站,选取本地三家汝瓷企业为联系点,与汝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陶瓷协会等8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汝瓷文化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宝丰县检察院联合,从传承保护现状维度、法律法规维度、行政机关履职维度等“三个维度”,加强汝瓷矿产产地原材料保护,加大侵害汝瓷地理标志打击力度。 
今年3月,该办案团队接群众举报,有网店销售非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侵害了汝瓷地理标志的利益。
该办案团队通过对13家相关汝瓷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对汝瓷地理标志产品缺乏有效措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调研汝瓷保护情况

汝州市检察院于6 月28日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月3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立即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投诉热线,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之后,该院又督促该部门下发了《汝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推动汝州市政府出台制定了《汝瓷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汝瓷文化保护协作机制》等文件,为汝瓷保护构建了长效机制。 
该办案团队持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着力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由“我来管”到“都来管”,画出了汝瓷文化保护“同心圆”。

“益心”守护 群众生活幸福美好
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这个大合唱中,该办案团队无疑是个响亮的音符。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肉盘子”……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衡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共办理涉及人民群众“菜篮子”公益诉讼案件 3件,发出检察建议 3件,已整改3件;发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检察建议 5 件,建议到期回复采纳率达100%。同时,聘请食品药品领域专家、学者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听证、磋商,提升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合力。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马路两旁不能使用的共享单车挤占道路,本来便民的共享自行车,却成了群众的麻烦。”这是一份政协委员的提案。该办案团队对该项提案涉及的问题调查核实后,立即召开共享自行车治理问题公开听证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共享自行车规范管理和整治,并下达检察建议书;破解盲道之“盲”,召开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盲道案公开听证会,及时督促多家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为视障人士消除安全隐患,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治理井盖缺失,对窨井盖缺失问题展开巡查,建议相关部门对问题窨井盖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加强窨井盖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全程监控,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
让餐饮食品更放心,让脚下更安全,该办案团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切实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益心”探索 提供社会治理 “检察方案”
如何在社会治理中彰显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价值?
该办案团队成立伊始,就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健全机制,凝聚合力。
在对一起案件跟踪时发现:北汝河河道温泉镇段附近行洪障碍物长期遗留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整改。经分析,根本问题未解决的原因是涉及多个部门,程序复杂、责任不明。

办案团队在巡河现场

该办案团队把问题向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汇报后,汝州市检察院协调水利、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督促清理河道违章建筑物6处,清理河道各类建筑及生活垃圾、漂浮物共计1.6万方,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为杜绝涉及跨行政区域、跨流域而影响水环境情形反复发生的问题,汝州市检察院又与嵩县检察院、汝阳县检察院联合,建立汝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携手保护汝河流域生态环境。 
“跨部门+跨区域”的办案新模式,推动了行政机关共管“善治”。
“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是该办案团队办案中的又一生动实践。
3月4日5时许,冯某等人在禁渔水域使用电击捕鱼器进行非法捕鱼。现场被查获作案工具以及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共计448斤,市场价值3584 元。 
该办案团队依法向汝州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该办案团队通过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名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主动缴纳了生态损害赔偿费用,该费用缴纳至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增殖放流专户,由该局进行野生鱼类生态修复。汝州市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从宽量刑意见,对冯某等人作出从轻判决。 
惩罚不是目的,最主要的是唤起大家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针对危害生态环境案件,将当事人的民事赔偿情况纳入刑事犯罪评价体系,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补植复绿、矿山修复和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
该办案团队创新探索“五同步一体化”履职机制。即涉公益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同步提前介入,同步引导调查取证和先行应急处置,同步进行污染评估及生态损害赔偿鉴定,督促侵权人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时同步做好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的相关工作,同步跟进生态修复进程和修复状况评估;与汝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创新适用“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坚持在办案中与“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深化履职,融合与公益相关联的刑事案件办案职能,做到线索第一时间共享、证据第一时间共查,实现打击+修复+预防同步进行……
以机制创新助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提升,用“工匠精神”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该办案团队为擦亮汝州“山青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提供着“检察方案”。
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该办案团队全体成员将进一步更新理念、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用检察力量保护汝州的每一抹绿、每一条路、每一片蓝……


来源: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徐世祥 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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