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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反映:
国庆假期期间,听说舜皇山林场紫花坪的农家乐都有好菜呷,我们一行大大小小9人到紫花坪老刘家呷饭,点了8个菜,其中点的3个野味乱收费,其中捞头羊说好188元,最后268元,竹鼠说好了168元,最后收我268元,腊几子肉说好188元,最后收了我280,这是欺骗消费者行为,避免其他人上当,请有关部门管一下。
另外,没有看到有营业执照挂出来。
您反映的“新宁县黄龙镇舜皇山林场里竹村紫花坪吃饭乱收费”问题,我局于2024年10月21日收悉。2024年10月22日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没有看到营业执照挂出来”问题。经查,该店于2017年10月16日在黄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店名为新宁县黄龙镇紫花坪农家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30528MA4M6FPK07,经营者为刘丛林。您反映的经营者未将营业执照挂出来的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照该办法相关规定,现已责令经营者进行现场整改,当场悬挂好营业执照,做到亮照经营。
二、关于投诉人所述的“吃饭乱收费”问题。经查,该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未向消费者提供菜单进行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已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关于投诉人所提的野味“腊黄麂、捞头羊、竹鼠”问题,我局联合新宁县森林公安局、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未发现野生动物食材原材料。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