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一司机醉驾追尾两车,致1死1伤丨事故警示

文摘   2024-10-14 11:54   海南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现公示近期 
涉及酒驾醉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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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警示
琼中一司机醉驾追尾
致1人死亡 1人受伤
2024年01月08日晚,在海南省琼中县境内,陈某龙驾驶临时号牌小型轿车沿乌那线往乌石农场方向行驶。当晚22时31分许,该车途经乌那线27公里500米路段处时,碰撞到王某甲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继续向前行驶,碰撞到行驶在前由王某乙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发生后,王某甲、王某乙不同程度受伤,王某乙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及3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该事故中,当事人陈某龙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甲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件不符合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乙存在驾驶无号牌车辆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无牌摩电车的危害


1、易引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个别驾驶员利用车辆无号牌,抱着逃跑后公安机关无从查破的侥幸心理,经常出现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现象,给公安机关侦破逃逸案件带来了很大难度。

2、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无牌车辆缺少对交通法规的敬畏,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其身上都有体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无牌摩电车因为没有登记上牌,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容易被盗。摩电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无证摩托车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酒后驾驶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04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2024年酒醉驾成本套餐


【END】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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