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公告

政务   2024-11-11 18:11   河北  

按照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意见》(廊残联〔2023〕50号)文件规定,对我市辖区内户籍人口中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有效期内持证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90%资助,其余10%个人承担;三、四级持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请广大持证残疾人积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避免因未参保而不能报销的情况影响切身利益。

特此公告


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陈娟

审核徐巍 高大建


来源|霸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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