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都兰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上下同步、左右协同、内外兼修”全方位着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坚持法治宣传与文物保护相结合,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一是“上下”同步,强化文物保护宣传推动力。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将文化保护宣传纳入《2024年都兰县普法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文旅局、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印发《都兰县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函》,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各村(社)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送上法治“锦囊”。
二是“左右”协同,营造文物保护宣传影响力。积极发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普法志愿者,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作用,利用熟悉家长里短、掌握法律知识的优势,结合群众熟悉的文物保护点,宣传讲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保护文物遗址的有关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提醒群众提高保护文物的法律观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中,筑牢文物保护工作,助力擦亮都兰历史文化遗产“金名片”,让文物既“留”得住更“活”起来。
三是“内外”兼修,提升文物保护宣传辐射力。线下围绕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类别,开展“文物保护进乡村”普法活动。通过举办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对有关条文内涵深入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参会各村群众切实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文物故事、保护案例等内容,有效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强化群众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开展文物普法宣传活动18次,“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8次,入户走访居民商户80户,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悬挂横幅10条,现场解答群众法治咨询 60余人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是我们共同的历史生命、责任担当。下一步都兰县司法局将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保护民族历史遗产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等多个时间节点,通过文物巡查、走村入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借助新媒体宣传渠道,加强普法教育和舆论宣传,有效震慑文物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文物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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