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林: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实践与思考

政务   2024-09-04 15:26   内蒙古  


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实践与思考

李振林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各族人民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垌田、同饮一江水、同建一家园,长期以来亲如一家,民族关系十分融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为民族工作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广西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做出积极探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审古今之变、察时代之势,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及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在继承我们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原创性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中华民族大一统历史传统,内化于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伟大实践,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广西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探索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赋予广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崇高荣誉,称赞广西新时代以来的成绩“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祖国南疆的成功实践”,勉励广西“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旗帜鲜明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方向,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特别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区各族人民“三个共同愿景”之首,作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生命线、幸福线,制定印发《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守望相助和谐家园、宜居康寿美丽家园、边疆稳定平安家园”任务目标,有形有感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着眼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系列文化宣传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加强宣传教育的全面性、针对性,推动“五个认同”和“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八桂大地深入人心。全区普通话普及率高于全国近5个百分点,高等学校思政课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实现100%全覆盖,不断夯实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语言基础。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层面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会,命名建设10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按照增进共同性方向加强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广西文明史》编纂工作,为加快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贡献力量。

着眼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建设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坚持以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开展兴边富民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和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扎实做好“原字号”“老字号”“新字号”“外字号”4篇强产业大文章,打造形成10个千亿元级工业产业集群、4个千亿元园区和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023年,自治区累计下达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转移支付资金1384亿元,协调落实民族自治县逢十周年庆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8.69亿元,切实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着眼夯实社会发展基层基础,建设守望相助和谐家园。不断优化提升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更加团结统一。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三项计划·桂在行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以各民族“插花”方式安置16万户71万名各族群众,深化互嵌融合发展。把民族事务治理同市域治理、基层治理衔接起来,建立“民族之家”和“服务中心”3000多个,帮助各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生活。“七普”数据显示,广西不同民族组成的家庭占到全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十口之家、情融五族”在广西比比皆是。

推进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宜居康寿美丽家园。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当好守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高质量创建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高标准打造壮美广西生态品牌,持续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广西生态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二,生物多样性丰富度保持全国第三。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秀美山水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边疆稳定平安家园。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各民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先后制定(修订)实施12个自治县自治条例和36个单行条例、65件涉及民族事务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民族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各族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主动走进乡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23年依法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纠纷155421件,调解成功率达93.01%。

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质效的思考

经过持续多年的努力,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质效,需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聚焦“五个家园”建设,守正创新、绵绵用力。

一是通过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不断凝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强大力量。深挖广西各族人民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事实、广西各民族文化深深根植中华文明的生动案例,更大范围、更大力度讲好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故事,增强各民族文化自信。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文艺精品、文创产品、文博展品,不断提升“广西三月三”“刘三姐”等广西特色文化品牌的影响力。

二是充分发挥广西独特作用,构建具有中国气派、广西特点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加强对壮族、京族、仫佬族、毛南族等11个世居少数民族的研究,牢牢掌握广西各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加强面向东盟的理论研究,开展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系列研究,深化对东盟合作的形势、政策、经济、产业、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以促进多领域合作。加强广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研究,阐释好广西各民族在中华民族“三交”史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作用。

三是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更高水平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立全面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的融居机制,加强现代文明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桂在行动”,常态化开展民族联谊等群众性交流活动。健全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政策体系,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以城市为主要平台,推进均等化、人文化、市民化管理和服务,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均等公正、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构建示范区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制定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力争形成更多符合党中央要求、契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之以恒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标尺、评价标准,试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市、区)创建,持续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动出台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者系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八桂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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