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阶段性购房奖补等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乐山住房消费。1月2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等联合印发《乐山市市中区、乐山高新区阶段性购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第二阶段)》的通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一)普惠奖补:在市中区、乐山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每套3万元现金奖补。
(二)特定人群奖补:在市中区范围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房源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农业转移人口每套奖补10平方米,新就业大学生、新毕业硕士研究生、教师、医务人员每套奖补20平方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多孩家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每套奖补25平方米,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套奖补30平方米。
本条与第(一)条不可叠加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1.农业转移人口指在奖补政策实施期间内户籍从农村地区迁往乐山市城镇地区的人员;
2.新就业大学生指在本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
3.新毕业硕士研究生指在本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教师指本市(县、区)教育一线在职在岗、离退休教师,本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聘教师、学校聘用在职在岗二年以上的代课教师(不含外包外聘人员、校外培训机构)。
5.医务人员指乐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从事医务一线在职在岗及退休职工(不含备案制个体诊所、药店)。
6.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多孩家庭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7.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经人社部门认可且在本市就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8.博士研究生指在本市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9.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经人社部门认可且在本市就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市中区、乐山高新区第二阶段购房奖补政策适用于:
(一)普惠奖补。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含现售)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特定人群奖补。乐山城投集团开发的斑竹印象、蟠龙苑、顺江小区可售住宅。
以上房源《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变更、注销记录的不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一)普惠奖补办理流程
购房人应在政策有效期内或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半年内进行奖补申请,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市中区范围内,到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窗口进行奖补申请。
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乐山高新区范围内,到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奖补申请。
购房人若已申请普惠奖补,其后进行备案合同注销和备案合同变更的,将自动取消奖补资格;对于已领取奖补资金的购房人,其后进行备案合同注销和备案合同变更的需退回已享受的奖补资金,未退回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特定人群奖补办理流程
乐山城投集团持购房人的《购房兑换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审核结果,督促乐山城投集团按房屋销售金额扣减政府奖补金额,依法纳税后全额上交市财政。
来源:乐山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刘春梅
编辑:李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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