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载同学兜风 “炫技”撞坏4辆车

民生   2024-09-11 20:09   黑龙江  

全文821字,阅读大约2分10秒


近日,广东阳江阳春一条马路上,一辆小车不停摇晃之后失去控制般往前冲,原地旋转横扫停在路边的车辆,小车的车头撞得直冒白烟。阳江交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发现开车的是一名“熊孩子”。


近日,14岁的袁某在凌晨两点,趁着家人熟睡之际,悄悄起来偷拿家人的汽车钥匙,带着4名同学开启了深夜“惊险之旅”。


袁某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车技,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车从家里出发到另外4名同学家里搭载他们去兜风。


前往同学家里途中,由于道路狭小,袁某还指挥车上朋友下车帮其当“人工导航”。在车内巨大音响的刺激下,袁某开着小车在马路上摇晃、拐弯、转圈,最终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停放的多辆小车,在一连串撞击和一阵阵惊恐的呼叫之下,这场惊险的“旅途”才停下。



本次事故一共造成4辆小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车上人员由于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袁某需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公安交管部门对袁某无证驾驶、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同时,执勤民警对其和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同学们请注意


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

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

未满18周岁禁止驾驶机动车,同时驾驶机动车需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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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警、阳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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