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舟山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申请公职律师人员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2024年申请公职律师人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公职律师相关业务
二、培训时间
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设为主会场和分会场,市级各单位申请人员参加主会场培训,县(区)各单位及辖区内乡镇(街道)申请人员参加所属县区分会场培训。具体地址如下:
主会场:
临城港航国际裙楼二楼222室(市律协党群服务中心)
分会场:
定海:定海区司法局二楼视频会议室(昌国路63号)
普陀:普陀区区司法局813视频室(普陀区政府2号楼)
岱山:岱山县司法局3楼302视频室(鱼山大道677号)
嵊泗:嵊泗县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海滨中路241号5楼)
四、参训人员
全市符合担任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条件详见《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等。
请各县区联络组对预备通知中已报名人员的参训情况进行核对,如有调整请于8月26日前反馈市司法局。所有参训人员请于8月27日前加入“2024年舟山市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的浙政钉群。(群二维码请联系各联络组)
五、注意事项
(一)培训班于8月29日下午14点30分正式开课,请各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本次培训期间不统一安排住宿和就餐,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单位负责。
(三)参训人员需单位同意聘任公职律师方可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