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周强为句容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长束克之的提请,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周强为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任命江贝为句容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长束克之的提请,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江贝为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张虎等辞去句容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根据本人申请,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虎、赵军、翟德润辞去句容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句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24年11月2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孙良俊为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徐小明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虎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许能祥为市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唐富祥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严道顺的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段续文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严卫东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三)
任命陈小龙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洪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的公告
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万笑、许能祥、佘俊、张虎、洪礼荣、袁功前、徐明、喻莲辞去句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以姓氏笔画排序),并在相关选区公告。
来源:句容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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