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民生
2024-11-05 19:39
宁夏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肉类产品犯罪线索,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现将通告如下:1.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或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养殖畜禽的犯罪线索。2.肉制品生产企业、餐饮店、超市、便利店、小作坊、小摊贩等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制售假冒伪劣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肉、羊肉等肉制品的犯罪线索。3.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犯罪线索。4.夜市、烧烤店、大排档、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肉类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场所领域销售伪劣肉制品的犯罪线索。5.非法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生产、销售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外包装、非法销售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6.未经许可或在相关部门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肉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7.在互联网平台,通过微信、微博、QQ、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收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违法线索,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收购、销售、批发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8.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犯罪线索。1.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2.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提供的线索,需经查证属实,视情予以奖励。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同心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地址:同心县新区庆王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