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十五)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进一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制定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和规章,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筑牢贸易领域国家安全屏障。
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积极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推动外贸产品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和数据贸易,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等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