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提示!

政务   2024-11-30 09:39   贵州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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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很多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对在职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感到疑惑。职工在离职后,其公积金账户分不同的情形处理,现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职工从单位离职后可以提取公

积金吗?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二)在毕节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职工离职后与新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缴存公积金,在原单位缴存的

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从原单位离职后,在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办理离职提取,只能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职工在毕节市范围内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原单位以离职原因为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二)职工在异地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出:
1.原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2.在毕节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三)职工从异地离职后在毕节市内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在毕节市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入。


来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排:陈   美   责编:邱   迪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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