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有电动自行车回收方案
按照“双方自愿协商、遵循市场规则”,对学生自购电动自行车的回购不作硬性要求的原则开展校园自有电动自行车回收工作。回收方案如下:
一
回收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15日开始,保卫部警校联合办事中心(工学部雅各楼背后)
二
回收参考价格标准
三
回收流程
1.学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电动自行车到现场去参与回收。如卖方无法提供车辆的手续,证明其合法性,卖方需写出情况说明,并附上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并手持相关证件与车辆合影,照片回收方存档。
2.双方达成买卖意愿后,签订《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明确交易金额、注销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并开通在校期间免费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限次数(单次20分钟)的权限。
例如:车主(学生A)的自有电动自行车验车价商定为500元,车主(学生A)将获得车款500元现金及开通在校期间免费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限次数(单次20分钟)的权限。
3.已参与自购电动自行车回收的学生,不能申请校园通行标识。
湖北知音动漫有限公司
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来源:平安珞珈
编辑:张健勇
审核:王志恒 李明琪 高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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