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黑发〔2018〕18号)、《全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呼玛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呼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作为市场化改革试验田先行先试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大兴安岭呼玛对俄经济贸易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位进行全省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总经理1名。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黑龙江呼玛经开区大兴安岭呼玛对俄经济贸易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呼玛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ma.gov.cn/(11月25日—11月29日)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能力要求:具有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人员需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2年。
3.健康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应聘人员本科学历。
5.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有开发区、政府部门、园区或招商公司等机构的招商引资或企业服务工作经验,熟悉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社会应聘人员需有担任过高层管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7.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取消此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分期限、影响期限时间,以2024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和考试方法(本次招聘为直接面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报名地点:呼玛经开区管委会203室;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457-3500998、13945700921。
(1)参加报名人员须根据政府网站发布的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除上述资料外,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和政审证明;社会应聘人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政审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4)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畅。
2.人事档案审查
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标准进行提档审查。(审核人员: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审档时间:2024年12月13日之前
3.面试
(1)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30分钟,面试形式由竞职演说(10分钟,可采用PPT)和现场问答(20分钟)两部分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竞职演说40分,现场问答60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各评委独立打分,每次面试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公示,同时在呼玛县政府网站公示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2日
六、体检与考核
1.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招聘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应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社会应聘人员由国有企业招聘委员会进行考察。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上岗人员,依照《呼玛经开区市场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由县委委任;社会竞聘上岗人员,依照《呼玛经开区市场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职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内及社会聘任人员试用期均为1年,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留任,不合格将不再留任。社会聘任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经国有企业招聘委员会认定后,按规定程序解聘。本次岗位的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按相应的聘任方式及程序进行新一轮聘任。聘任期间,出现须解聘的情况时,按规定程序解聘。
八、招聘纪律
1.招聘过程中相关事宜将通过呼玛县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呼玛县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任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任资格。
2.参与组织、监督和服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是与竞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及时报告并回避。没有及时报告并回避的,一经发现或被查实,将取消聘任资格和相关成绩,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呼玛县人民政府、呼玛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特别提示: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457-3517880
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图文:黑龙江呼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李 瑞
一审:叶 兵
二审:何晓丹
三审:贾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