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当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
如果逃生通道不畅
会让人错失宝贵的逃生时机
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惨剧
关于“生命通道”
一定牢记“七不能”
↓↓↓
编审 | 胡丽敏 编辑 | 杨雪飞、葛彦博 实习编辑 | 杨舒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当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
如果逃生通道不畅
会让人错失宝贵的逃生时机
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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