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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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作为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的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并设定了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的量化目标。这标志着节能环保行业正步入高速增长的新阶段。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扩大有效内需、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广阔。
为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各地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能碳视界特此整理了北京、重庆、山东、湖北、四川五个省市近期出台或拟出台的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中,节能行业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
聚焦重点领域
北京
推进清洁高效燃烧与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突破,积极研发蓄热式低氮燃烧装备、新型高效锅炉系统设备,加大应用推广力度。
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关键材料、装备,以及特大功率高压变频、无功补偿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等。
加大工业领域的系统节能技术研发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信息控制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广系统节能综合解决方案。聚焦供暖、空调制冷、用电和围护系统等建筑节能领域,发展智能控制和能量回收等新型技术。
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支持开展节能咨询、评估、监测、检验检测、审计、认证等专业节能服务。引导节能服务企业拓展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重庆
大力发展链条工业锅炉、流化床锅炉、燃气锅炉、低热值尾气余热锅炉、低氮燃气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高效节能锅炉。加快钢铁烧结余热发电、蒸汽回转干燥提质、余热干燥等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研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以钢铁、水泥、电厂、水处理等行业所需的离心式通风、单级离心鼓风机、离心式冷水机、高效电动机、风机、泵、空压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大力发展高效变频空调、高效变频压缩机、高效多联式空调、高效节能冰箱、节能型抽油烟机等节能家电产品。
大力发展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调节阀、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等仪器仪表,加快布局在线能源计量、检测技术和设备,热工在线检测技术和设备,太阳能聚光器精度测量分析仪等高端节能仪器。大力发展非晶合金变压器、智能箱式变压器、低损耗变压器等高效节能变压器,以及智能开关设备、高压和超高压开关、智能电网在线监测及诊断装置等输变电设备。加快研发制造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环保绝缘材料等节能电线电缆制造。
大力发展电光源、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等为主的照明设备制造。大力发展新一代移动显示设备、无屏显示光机、智能控制系统、发光二极管微缩化和矩阵化(Micro LED)显示屏及终端产品、投影电视及配件及相关家电产品。
大力发展保温装饰板外墙保温系统、隔热铝合金型材、复合保温砌块、轻质防火保温材料、节能门窗、消纳固废的混凝土及干混砂浆等绿色建材。大力研发推广低辐射玻璃、电致变色智能玻璃、光伏一体化建筑用外墙玻璃等高性能建筑玻璃。
突出钢铁、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企业公共用能系统、工艺流程系统的能效双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全面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能耗监视系统。加强热电联产及热电冷三联供等余热余能技术利用。
推进建筑行业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运用低碳建材和先进技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降低节能空间较大的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业设施及城区智能楼宇等建筑能耗水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运输,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
加强节能工程施工服务,鼓励节能装备生产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技术,积极开展服务化转型,为用能单位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加大节能诊断、节能审计等多项节能服务。完善节能服务组织体系,创建市级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余热(能)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等综合型、平台型节能服务组织。创新节能服务模式和节能机制,满足用能单位个性化需要,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以及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
山东
聚焦节煤、节电、节油及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领域,加强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重点发展节能电器、节能输变电装备、高效内燃机、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节能锅炉、高效照明、节能计控等节能装备或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材料、新型耐火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节能型功能材料。提升节能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发展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改造、节能环保融资等专业化服务。
湖北
发挥装备制造业优势,加快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急需且潜力大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有效支撑全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节能技术装备重点发展高效煤粉工业锅炉、节能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采用蓄热式高温空气预热、强化辐射传热等技术的节能环保锅炉,稀土永磁无铁芯电动机、高效电机专用制造设备、特大功率高压变频、无功补偿控制系统、高效风机水泵等机电设备,空气源低温热泵供暖、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等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装备。
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条件,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和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
节能产品重点发展节能建材、半导体照明产品、达到国家1、2级能效标准的节能家用电器、办公和商用设备,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品。
四川
推进节能低碳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重点发展高效锅炉窑炉、换热设备、蓄热式燃烧、高效机电及拖动设备、高效变压器等重点技术装备。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示范及产业化,重点支持节能机动车及相关零部件、配套装备产品制造,大力推广节能型牵引车和挂车。推动低功耗高光效LED光源、IC驱动智能微汞高效电子节能灯等高效照明技术产业化,提高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等家电与办公设备产业化水平。到2015年,培育30家以上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骨干企业。
支持德阳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开展低碳城市、园区、小城镇和社区试点。
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到2015年,力争获得国家登记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100家以上,专业化环保服务公司达到100家。
重点实施工程
北京
鼓励用能单位加快开展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压缩空气系统改造、供热系统节能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建设,促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示范应用。
重庆
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大力推行工业绿色设计,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规范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绿色工厂100户、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20户,创建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0户。
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度融合“互联网+”、PPP、EPC、“EPC+O”、DBO等新兴服务模式,提升企业节能环保总承包能力,力争到2025年培育10-20家规模大、综合服务能力强的节能环保服务供应商。
选择重点产业园区和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重点节能环保企业,推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试点示范;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性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高产品标准中的节能环保技术要求;加强与节能环保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标准的相互协调。力争到2025年,工信部认定的节能环保类绿色设计产品达到50个。
山东
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环保改造,切实提高能效标识二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电器市场占有率。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空调等综合性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推进加气站、加氢站、标准化充换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8000座,充电桩15万个,建设不少于100座加氢站。
湖北
以合同能源管理、环保服务总承包、环境治理特许经营等为重点,实施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培育工程。
在污染治理成套设备、半导体照明、工程机械再制造、“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电机软启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及节能窑炉等领域,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园区聚集带动作用,引导节能环保优势企业向园区集中,积极推动形成节能环保专业化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创新活力勃发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高地。对建设确有成效、发展方向明确、组织推动有力的特色园区,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联合授予“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称号。
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深入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以烟气脱硫脱硝、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机动车减排等为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四川
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千户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全面推动钢铁、水泥、造纸、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实施锅炉窑炉、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等节能改造重点工程,使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进五粮液安吉物流等甩挂运输试点、双流国际机场综合节能改造等工程。实施流通领域“百城千店”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开展百户工业企业节水行动,创建节水型城市。
扩大市场需求
北京
完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荐目录。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完善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组织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行动,健全完善领跑者指标及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
重庆
力争到2025年打造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在细分行业有话语权的节能环保产业集团,全市产值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企业数量分别达到20家和10家以上。
建立骨干企业培育监测清单,遴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细分领域市场领先、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纳入清单进行重点培育。支持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促进骨干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强化“一企一策”定向管理,鼓励区县在项目扶持、资金融通、财税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培育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具有引领力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
湖北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比例。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鄂政办发〔2014〕1号),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能源、水等资源利用效率。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具体办法。
继续组织实施节能惠民工程,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加快武汉、襄阳等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推进步伐。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鼓励各市(区、县)开展对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所需费用可以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中支出。
支持省内企业申报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申请节能低碳产品标识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对首次进入国家目录清单、获得认证的企业,各地方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落实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对达到“领跑者”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推进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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