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籍男子方先生向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在今年6月份,他在贵阳一家婚恋服务公司花16.6万元的介绍费想帮儿子找个媳妇,没想到,娶回家的儿媳妇不到1个月就“跑”了。紧接着,这家婚恋公司也人去楼空,他怀疑自己是否遇到了婚骗。
11月18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方先生,提到婚恋公司他就来气:“婚恋公司太坑人了,我现在正在起诉这家婚恋公司。”方先生透露,由于儿子年龄大了,他想为儿子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可儿子学历不高,找媳妇成了难事。今年5月,无意间他在微信上看到贵阳有一家名为“贵州荟喜婚恋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帮忙介绍对象。于是,他便和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方先生提供的部分婚介服务费转账凭证
方先生说,当时该婚恋公司承诺,如果找不到对象(女方)或者是找到的对象跑了,公司会全额退款,同时合同里也有相应的条款。“想到对方许下的承诺,又愿意签订合同,我就亲自从安徽跑到贵阳市花果园这家婚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方先生说,6月5日当天,他向该公司支付了16.6万的婚介服务费,6月6日,婚恋公司便安排他儿子和一女子在广西见面,见面的当天,俩人就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方先生感叹,本以为娶到儿媳妇后,一家人能开开心心过日子,没想到,娶回来的儿媳妇经常发脾气,找各种理由要回家。一个月后,儿媳妇还是“跑”了。该婚介机构所处的办公楼
“我们只好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方先生说,从女方的表现来看,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为了退回彩礼钱,他们最后起诉到当地法院,法院调解两人离婚。方先生接着说,儿子离婚后,按照合同规定,婚恋公司应该全额退款。可让他意外的是,婚恋公司截至目前还有4.8万余元还未退还。为此,方先生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得到回复却是“这家婚介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先是娶回家的儿媳妇‘跑’了,接着婚恋公司人去楼空,我是不是遇到骗婚了?”方先生质疑道。墙上张贴的婚恋广告还在
11月18日,按照方先生提供的婚恋公司地址,记者来到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3号楼B座28楼发现,该婚恋公司确实人去楼空,现场只有一张公司的婚恋广告还张贴在显著区域。随后,记者拨通了当事人提供的婚恋公司负责人电话,该公司一杨姓负责人表示,他也是才接到方先生的电话告知双方离婚了,如果是女方过错,婚恋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绝对不回避,但方先生的经办人是公司的另一位工作人员盛某贵,建议找盛某贵了解情况。记者又致电盛某贵,盛某贵表示,他只是男方的“红娘”,女方是另外的“红娘”,他已向方先生退回了能退的钱款,至于方先生说的还欠4.8万服务费未退,这笔钱只能找公司退还,因为合同是跟公司签的,盖的公章也是该公司的。随后,记者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进行了情况反馈。“接到线索后,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前往商家注册地址现场检查。经查,商家未在注册地址营业,执法人员拨打商家负责人电话,显示该电话无法接通。因无法联系商家,调解工作无法进行,故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同时依法将该商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11月20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鉴于方先生交易金额较大且涉及婚恋问题,加之该公司已经失联,是否涉及骗婚或者诈骗问题,建议向民政部门或向公安机关反映处理,若经公安部门认定非诈骗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11月21日,记者也致电向南明区民政局业务二科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他们已经接到方先生的投诉。经过调查发现,贵州荟喜婚恋服务有限公司在系统上已经注销,目前已找不到实体,由于该公司负责人均是外省籍人员,他们也只能电话进行调查了解,但是调查情况已超出民政局的能力和范围,民政局建议方先生报案或者起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赵哲铭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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