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期来临,为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全省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其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720元,初中940元,取暖费120元。要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冬季取暖保障情况,排查取暖短板;要对各地的学校取暖覆盖范围、主要取暖方式、取暖费用支付等方面进行详细摸排;对出现故障或损坏以及存在取暖隐患的取暖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温度不达标的学校增加取暖设施或辅助取暖设备。市级要查到县、县级查到校、学校查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切实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极寒天气的研判,总结2023年极寒天气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保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出现极寒天气后,要加强与供暖部门的对接,反映情况诉求,提高出水、回水温度,保证供暖质量;加装取暖设备,及时储备一批重油式电暖器、柴油暖风机等供暖设备,在出现极寒天气时能保证教室等区域温度达标;加强补暖增热措施,通过增挂棉门帘、加装密封条、加装保温毡布、加购被褥等措施保证取暖。
在寒假前再次对取暖设备、取暖管道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取暖隐患并妥善处理。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暖气等取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天气情况及时研判是否需要进行暖气片放水工作,避免因天气原因导致水管崩裂。使用空调取暖的学校在寒假期间要拔掉空调插头,切断教室电源。在假期结束前提前组织人员对取暖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启动取暖设备预热工作,保证学校在开学第一天能够正常取暖。
审核:程志国 杨晓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