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局要求,已开展上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市(州)应同步下调相关项目价格,且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近期,国家医保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地区间价格差异大。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治理项目范围涉及四大项目,分别为血栓弹力图试验、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型钠尿肽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测定等地区间设备采购成本差异大、耗材试剂成本差异大、政府指导价差异大的4个项目。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除四川外,已有重庆、吉林、湖南、湖北、海南等多个省(市)医保部门发文,对上述四项检查检验价格进行调整。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周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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