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退钱啦!
这些费用可以申请返还
哪些企业单位符合条件?
如何申请?
快一起来看看!
全年依法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本数)的工会组织。
不适用对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建会筹备金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未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经费收缴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缴工会经费分年度以实际入库数字核算,符合条件的当年予以全额返还。
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年度工会经费返还,应当在次年两个月之内申报。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工会经费返还于2025年2月28日前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上级工会复核后提交返还申请表(附件),提供真实、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申报和审核工作。
基层工会提出申请时,请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填报《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2.《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工会成立批复文件(复印件)。
3.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2023年、2024年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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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总工会对申报资料比对完成复核审核后,对符合返还条件的基层工会,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拨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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