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伙伴对“暂估入账”一知半解,今天税政君就存货、固定资产以及跨年暂估入账做一个分享,关注这方面的会计人可以收藏学习。
在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的时候,要不要暂估入账呢?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总结:
但是会计准则上,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估值法方式,税收上,要求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实际上,税收上估值可能小于会计估值。比如,资本化的利息,就不会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实务处理时,会比较复杂一些,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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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未实际发生的不得扣除; 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扣除; 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发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
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 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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